《民法總論》教學大綱
Civil Law
課程編碼:07A11206 學分:4 課程類別:專業必修課
計劃學時:64 其中講課:64 實驗或實踐:0 上機:0
適用專業:法學專業
推薦教材:魏振瀛主編:《民法》, 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參考書目:1.梁慧星著:《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佟柔著:《中國民法學·民法總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3.李永軍著:《民法總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4.孫憲忠著:《民法總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
5.王澤鑒著:《民法總則》,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林誠二著:《民法總則》,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7.史尚寬著:《民法總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8.胡家強、苑敏主編:《民法學》,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
9.王利明著:《民法總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10.馬俊駒、余延滿著:《民法原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1.[德]迪特爾·梅迪庫斯著:《德國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2.[德]卡爾·拉倫茨著:《德國民法通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3.[日]星野英一著:《私法中的人》,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4.王利明、楊立新、姚輝編著:《人格權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5.蘇永欽著:《民事立法與公私法的接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6.王澤鑒著:《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17.徐國棟:《民法基本原則解釋——成文法局限之克服》,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8.董安生著:《民事法律行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9.黃茂榮著:《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0.梁慧星著:《民法解釋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1.[德]卡爾·拉倫茨著:《法學方法論》,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
課程的教學目的與任務
本課程是法學專業基礎課,屬于民法學的入門課,通過本課程學習使學生掌握民法學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本制度,以及民法學的理論體系結構,領會民法學基本思考方法,為學生學習物權法債權法等民法分論課程,以及其繼續學習深造、從事理論研究奠定良好基礎。本課程同時注重培養學生應用已學的民法理論知識、已知的民事法律規定獨立進行案例分析、解決實踐中相關法律問題的能力,以便其將來能夠更好地從事相關的司法實踐工作。
課程的基本要求
1.要求學生掌握民法的含義、調整對象,民法的性質,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權利體系,民事主體,法律行為及其代理,訴訟時效和期限,以及人身權等民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制度。
2.要求學生全面掌握我國《民法通則》等現行民事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
3.要求學生具備應用所學的民法理論知識、已掌握的民事法律規定獨立進行案例分析、解決實踐中相關法律問題的能力。
各章節授課內容、教學方法及學時分配建議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建議學時:8
[教學目的與要求] 掌握民法的概念、調整對象,理解民法的性質,了解民法的歷史演進和發展,民法與商法的關系,民法與鄰近法律部門的區別,以及民法的淵源等民法基本理論知識,對民法有一個整體性的把握,認識到學習民法總論的重要意義。
[教學重點與難點] 民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民法的性質、民法的淵源。
[授 課 方 法] 以課堂上教師講授為主,課下學生自學為輔。
[授 課 內 容]
第一節 民法的概念與含義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語源
三、民法與民法典
四、民法與民法學
五、民法與商法
第二節 民法的沿革
一、羅馬法的編纂及其影響
二、19世紀民法典的編纂及其典型
三、20世紀至今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四、我國的民事立法
第三節 民法的調整對象
一、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
二、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
第四節 民法的性質
一、民法是私法
二、民法是調整市場經濟關系的基本法
三、民法是調整市民關系的基本法
第五節 民法的本位
一、法律本位的含義
二、法律本位的分期
三、我國民法的本位
第六節 民法的淵源
一、民法淵源的含義
二、制定法
三、習慣
四、判例
五、法理
第七節 民法的效力
一、民法對人的效力
二、民法在空間上的效力
三、民法在時間上的效力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則 建議學時:4
[教學目的與要求] 了解民法基本原則的含義、特征和功能,理解平等原則、自愿原則、誠實信用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公平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等民法基本原則的含義和主要體現,能夠應用民法的基本原則分析法律問題。
[教學重點與難點] 民法基本原則的功能,平等原則、自愿原則、誠實信用原則。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一節 民法基本原則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則的含義
二、學理民法基本原則與法定民法基本原則
三、民法基本原則的功能
第二節 平等原則
一、平等原則的含義
二、平等原則的主要體現
第三節 自愿原則
一、自愿原則的含義
二、意思自治原則的主要體現
第四節 誠實信用原則
一、誠實信用原則的含義
二、誠實信用原則的主要體現
第五節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一、禁止權利濫用原則的含義
二、是否權利濫用的判斷
第六節 公平原則
一、公平原則的含義
二、公平原則的主要體現
第七節 公序良俗原則
一、公序良俗原則的含義
二、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的認定
第三章 民事法律關系 建議學時:6
[教學目的與要求] 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基本理論,包括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意義、構成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以及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動的民事法律事實,能夠應用民事法律關系理論進行案例分析。掌握民事權利、民事義務、民事責任的含義和類型劃分,以及如何行使與保護民事權利,更好地體會民法作為權利法的性質。
[教學重點與難點] 民事法律關系理論的意義、民事法律關系構成要素、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權利體系。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一節 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與意義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與特征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意義
三、民事法律關系與民法體系
第二節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客體
三、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第三節 民事法律事實
一、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實構成
三、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第四節 民事權利、民事義務、民事責任
一、民事權利
二、民事義務
三、民事責任
第五節 民事責任與債、物權、請求權的關系
一、民事責任與債的關系
二、民事責任與物權的關系
三、民事責任與請求權的關系
第四五六章 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建議學時:14
[教學目的與要求] 民事主體是民法學的重點部分,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理解和掌握民事主體的基本立法情況,尤其要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與特征、開始與終止以及宣告制度、監護制度的相關規定;掌握法人的概念與特征、基本類型、設立與成立及民事能力等內容;掌握非法人組織的設立條件與類型、民事能力等內容。
[教學重點與難點]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監護制度,宣告死亡;法人的應具備的條件,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的清算;非法人組織的設立條件與類型、民事能力等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四章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監護
四、自然人的住所
五、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五章 法人
一、法人概述
二、法人的分類
三、法人的民事能力
四、法人的機關
五、法人的分支機構
六、法人的住所
七、法人的成立、變更與終止
八、法人的登記
第六章 非法人組織
一、非法人組織概述
二、合伙
三、其他非法人組織
第七章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 建議學時:4
[教學目的與要求] 理解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特征,掌握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范圍,掌握民法上物的概念、特征、分類,理解物的法律意義,了解有價證券、智力成果的概念、法律特征及主要類型,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其他客體。
[教學重點與難點]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范圍;民法上物的概念、特征、分類,物的法律意義。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一節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概述
一、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與特征
二、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范圍
三、民事法律關系與民法體系
第二節 物
一、物的概念與特征
二、物的法律意義
三、物的分類
第三節 有價證券
一、有價證券的概念與法律特征
二、有價證券的分類
三、有價證券的類型
第四節 智力成果
一、智力成果的概念與法律特征
二、智力成果的主要類型
第五節 其他客體
一、權利
二、非物質利益
第八章 民事行為 建議學時:8
[教學目的與要求] 理解民事行為與法律行為的概念、特征,掌握法律行為的類型劃分、成立與生效條件,意思表示理論,效力待定、無效、可撤銷的法律行為,附條件、附期限的法律行為,能夠判斷各種法律行為的效力,認識到法律行為理論作為最為重要的理論之一在民法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教學重點與難點] 法律行為制度的意義,意思表示,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法律行為效力的判斷。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一節 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一、民事行為與法律行為的概念
二、民事行為的特征
三、民事行為與情誼行為、準民事行為
四、民事行為的分類
五、民事行為的形式
第二節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與構成要素
二、意思表示的分類
三、意思表示的解釋
四、意思與表示不一致
五、意思表示的不自由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
一、法律行為的成立
二、民事行為的生效
第四節 附條件與期限的民事行為
一、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二、附期限的民事行為
第五節 無效的民事行為
一、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
二、無效民事行為的分類
三、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的法律后果
第六節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一、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概念
二、可撤銷民事行為的種類
三、撤銷權的享有和撤銷
第七節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
一、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二、欠缺民事行為能了的行為
三、無權處分的行為
四、無權處分在物權法上的效力
五、無權處分與侵權責任的關系
第九章 代理 建議學時:6
[教學目的與要求] 了解代理的概念、特征以及與相關概念的區別,代理的分類,掌握代理權的概念、取得、行使、消滅,代理行為產生的法律效果,理解廣義、狹義的無權代理的,表見代理,能夠判斷出有權代理與無權代理。
[教學重點與難點] 代理與代表的區別,委托代理,代理權的取得與行使,無權代理,表見代理。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一節 代理的概念與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與相關概念
三、代理的特征
四、代理的適用范圍與意義
第二節 代理的分類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與指定代理
二、一般代理與特別代理
三、單獨代理與共同代理
四、本代理與復代理
五、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
六、積極代理與消極代理
第三節 代理權
一、代理權的概念與性質
二、代理權的發生
三、授權行為
四、代理權的行使
五、濫用代理權的禁止
六、代理權的消滅
第四節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一、無權代理
二、表見代理
第十章 訴訟時效、除斥期間與期限 建議學時:6
[教學目的與要求] 了解時效的概念、類型,時效制度的意義,掌握訴訟時效的概念、適用范圍,訴訟時效期間的分類、起算、中止、中斷和延長、期限屆滿的法律后果,了解期限的概念、意義、分類,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別,期限的確定方式和計算方法,能夠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和期限。
[教學重點與難點] 時效制度的意義,訴訟時效期間的分類、起算,期限屆滿的后果,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區別,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一節 時效制度概述
一、時效制度的概念與作用
二、時效的種類
第二節 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的含義
二、訴訟時效的效力
三、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四、訴訟時效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分類
五、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中止、中斷與延長
第三節 除斥期間
一、除斥期間的概念與特征
二、除斥期間的性質與作用
三、除斥期間的適用范圍
四、除斥期間的計算
五、除斥期間的效力與法律援用
六、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
第四節 期限
一、期限的概念與意義
二、期限的確定和計算方法
第五編 人身權 建議學時:8
[教學目的與要求] 人身權是總括性權利,與財產權構成民法的兩大支柱。人身權關乎民事主體的存在和發展,涉及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義。學習本章,要求掌握人身權、人格權、身份權的概念和特征,著重掌握一般人格權的概念、內容、功能和法律意義,掌握各種具體人格權和身份權的概念、特征和內容。
[教學重點與難點] 人格權與身份權,一般人格權和特別人格權。
[授 課 方 法] 課堂上以教師講授為主、組織學生案例討論為輔,課下以學生自學為主。
[授 課 內 容]
第三十四章 人身權概述
一、人身權的概念與分類
二、人身權的內容與意義
第三十五章 人格權
一、人格權概述
二、生命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三、健康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四、身體權的概念與內容
五、姓名權與名稱權的概念與內容
六、肖像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七、名譽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八、隱私權的概念、范圍與內容
九、信用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十、自由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十一、貞操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十二、一般人格權的概念、特征、功能、內容與解釋
第三十六章 身份權
一、身份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榮譽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三、其他身份權
撰稿人:苑敏等 審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