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有關精神的要求,外國語學院在往年導師資格審核條件的基礎上,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經學院黨政聯席會審核,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制定以下導師任職條件:一、導師招生審核的資格條件
近三年內,申請碩士招生資格人員的的科研條件應達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導師資格條件
1、主持國家級基金類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2、主持教育部或省社科規劃項目,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已發表的論文中,至少有2篇論文被SSCI、CSSCI收錄或新華文摘轉載;
(2)發表被SSCI、CSSCI收錄或《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的期刊論文3篇;
(3)出版專著1部(首位);
(4)獲得1項省部級科研獎勵(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首位)
3、發表5篇以上的CSSCI論文。
(二)翻譯碩士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1項廳級以上項目;
2、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1項(不含自籌經費項目)橫向項目;項目經費達3000元以上。
3、發表或出版2篇(部)與本專業有關的論文或著作。
二、導師材料申報與審核工作
1、申請2017年研究生招生資格的人員需登陸“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系統”(http://tutor.ujn.edu.cn,5月15日系統開放),維護個人基本信息及成果信息,完成《2017年博(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表》的填報和打印工作,并將其相關材料遞交該學科(領域)的依托單位。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成員認真審核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對申報2017碩士招生資格人員的審核結果進行至少三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公示結果報送學位辦備案。
三、特別說明
1、原則上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不能跨一級學科申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不能超過兩個領域。
2、申請人原則上應具有副高職稱或者是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鼓勵青年教師承擔研究生指導任務。不具有副高職稱人員必須具有博士學位且主持在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科研項目。
3、原則上未在我校獨立承擔過研究生指導工作的申請人應具有副導師經歷,無副導師經歷者須有研究生指導經驗豐富的導師(至少完整培養出一屆碩士研究生)承擔協助其培養研究生的責任,并出具書面承諾書。
4、論文有效性判據是通訊作者,未標注通訊作者的情況判據是第一作者(或所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
外國語學院
2016年5月10日